2025-02-23 数码 0
在这个春日的午后,我正坐在安徽高院的一间书房里,翻阅着一份关于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的案例。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照亮了我手中的文件。我想起了一位朋友曾经向我求助,他在微信上借钱给别人,但当他需要用这些聊天记录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时,却发现转账记录找不到了。他问我要怎么办?我告诉他不要慌张,因为今天我们一起听听法院干警的小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们现在可以将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作为打官司的证据之一。虽然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关于电子证据收集和举证方式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仍然存在许多疑问,那么如何运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才是正确有效的呢?
首先,当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过程演示,以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真实性。
提供聊天双方个人信息界面,以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并对比双方各自客户端完整信息,以验证相关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于图片或语音/视频消息,要提供前后的文字对话以确保完整呈现案件相关事实。
保存原始语音录音,内容应客观、真实、连贯,并且对于争议问题有明确表态。
对于视频消息,建议采取刻录光盘提取并固定。
微网络链接要及时保存,不仅截图,还需保存文本文件或网络链接内容以保证其真实性与关联性。
转账交易要保留原始记录,如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备注注明用途,并辅助其他相互补充印證的事项。
如果找不到转账对话记录,可以导出已有的转账明细,这样导出的明细可作为“打官司”的依據。在提交转账明细作为证据时,将涉案往来的转账明细用荧光笔标注,便于法官审查。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还需提供双方完整聊天截图或者通话录音等其他相关的事實証據,以形成一个完善的事證链条。
特别提醒的是,有关注册信息向腾讯调取,对于财务数据向支付公司调取,以及对于非公开数据如用户私下交流,由于腾讯不能提供用户数据,所以法院无法调取这些资料。这意味着,只能通过用户自己的记忆来重建那些没有被系统直接存储下的关键事件。
综合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浙江天平律师事务所以及全椒县人民法院共同参与编写此篇文章,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