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释出了《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网剑行动将于今年6-11月开展,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电子商务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电商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因而备受社会关注。半年过去了,电子商务法实施情况如何,在落实过程中还面临哪些“痛点”、难点?
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上线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
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上线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通过该系统,申领了电子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将电子营业执照展示连结及图示嵌入网页,便可实现营业执照网上自主公示,且亮照资讯真实权威、实时更新且不可篡改。
社交媒体直播卖货纳入监管
《电子商务法》正式颁布之初,不少代购和微商都眉头一紧,此前个人代购和微商因不受法律规范,且门槛低、回报高,吸引了众多个人和小微企业入局。专业人士表示,《电子商务法》把通过社交媒体、直播平台卖货的商家也纳入了监管范围,有利于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主体登记仍不明确
《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提出了七条重点任务,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关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问题:“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
与此相关的最突出、最有争议性的问题便是“微商代购”等社交电商和跨境电商经营者究竟是不是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微商、代购等丰富了人们的消费选择,但由于准入门槛低、缺乏有效监管等,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区。但在确立相关登记规则的同时,电子商务法也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可以免除登记的4种情形,其中就包括“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目前豁免登记的4种情形规定得相对模糊,尤其是“零星小额”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加强监管力度 落实主体责任
由于网络交易双方在技术和资讯上存在不对称,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刷好评、删差评、虚构交易资料等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针对这些顽疾,《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资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使用者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现在已经可以看出来,平台上面的很多产品都已经逐渐恢复正常了,劣质爆款消失了,以前动不动就销量上万,现在也开始跌至谷底了,有的能有个100多就算是很畅销的了。
《电子商务法》实施后,规范了电商企业的经营行为。《方案》的出台,也将更加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有效净化网络市场。(本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