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科技 0
绿色化发展。新政策从公布之日起试行,暂定3年。
按照新政策,小镇设立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专项基金,总规模50亿元,一期规模10亿元,支持机器人(人工智能及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对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企业来小镇设立研发机构,按当年项目实际研发投入额给予30%的资助,每年最高资助1000万元。
新政策规定,自入驻之日起3年内给予房租全额资助,其中研发与测试企业、集成应用和技术服务企业资助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生产性企业资助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新入驻小镇生产性企业的设备投资额(含软件及系统)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入额的10%给予资助;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12%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
小镇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并具备产业化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经认定后,可获得300万元—800万元不等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并开始中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经认定后,可获得100万元—400万元不等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对新创建的具有开放性质的集机器人研发、实验、检验检测、培训辅导等一体的综合性创新服务体,经认定后,可按其实际投资额(不含房屋、土地)的3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同时,鼓励入驻小镇企业大力引进产业创新型人才和紧缺人才,对新入驻企业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全日制博士学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者每年给予企业1.2万元/人住房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
今后,新落户小镇的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以机器人研发、生产为主营业务、核心零部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入驻企业,对其产品按整机售价(不含税)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2.5万元/台,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小镇机器人博展中心参展企业的摊位费、水电费、物业费给予全额减免,对小镇企业参加由开发区组织的各类机器人相关展览会的摊位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全额减免或资助。而对投资总额大、发展速度快、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或新引进的总部型、税源型企业,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给予重点支持。